各系:
按照教务处相关通知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核工程类(含核工程与核技术、辐射防护与核安全)专业分流、核工程与核技术卓越工程师选拔、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卓越工程师选拔实施方案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1:2017级核工程类“卓越工程师选拔与专业分流”实施方案
附件2:2017级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选拔实施方案
核科学与工程学院
二0一八年四月十六日
附件1:
2017级核工程类“卓越工程师选拔与专业分流”实施方案
2017级核工程类在校生合计148人(从高年级降级与复学学生自动划入原专业),按照东华理工大学本科生专业设置和教学要求,需开展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卓越工程师班选拔、核工程与核技术与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两个专业学生分流工作。为使相关工作顺利开展,在参考学校相关文件基础上,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,特制定方案如下:
一、2017级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“卓越工程师班”选拔方案
1、选拔对象:2017级核工程类在校生148人。
2、选拔办法:
依照学生自愿报名原则,在自愿申请就读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学生中,根据成绩排名从前到后选拔30名。
①成绩计算办法:
卓越工程师班选拔在尊重学生自愿前提下,参照成绩排名,成绩计算方式如下:
总成绩1=高考成绩折算值+课程成绩折算值
其中高考成绩占25%,课程成绩占75%,课程只选取4门核心课程;
高考成绩折算值=(高考成绩/生源地2017年高考总分)×100分×25%;
课程成绩折算值=(高等数学I、大学英语I、工程化学基础和工程制图成绩的加权平均值)×75%;
60分以下的课程取两次考试(第一次考试与补考)成绩的最高值参与排名。
②按照总成绩1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,选满30人为止,该30人就读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卓越工程师班。
二、2017级核工程与核技术、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分流方案
1、参与分流人数:选拔完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30人后,剩余118人进行专业分流。
2、分流办法: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前提下,考虑专业建设人数要求,实行个人-专业双向选择制
① 人数要求:
按照2017年招生计划,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招收人数最低为40人,最高45人,实行小班上课。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普通班招收人数最高为78人,分为两个班级。
② 学生选专业:
首先进行自愿选择,学生可根据学习兴趣及自身实际(建议数学和物理基础弱的学生选择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),自愿报名选择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或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。如此阶段选择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学生数恰好40人,选择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学生数恰好78人,学院充分尊重学生意愿,按此方案分流,专业分流工作结束。否则,超过专业人数上限,进入专业选学生环节。
③ 专业选学生:
A.若选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人数超过45人,则由辐射防护系对选择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学生进行选拔,按照总成绩I排名顺序依次取前45名学生。其余同学进入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。
B.若选择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人数超过78,则由核工系对选择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学生进行选拔,选拔原则和办法如下:
由于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对数学要求比较高,为便于学生培养,以高考数学和大学高等数学I作为参考,按以下办法进行排序计算:
总成绩2=(高考数学成绩/生源地2017年高考数学总分)×100分×25%+高等数学I成绩×75%
核工系按总成绩2排名依次选满78人为止,其余同学进入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。
注:如果总成绩2相同,则先考虑高等数学I成绩;如高等数学I成绩仍相同,则再考虑高考数学成绩。
附件2:
2017级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卓越工程师选拔实施方案
一、招生人数
原则上每个专业选拔学生30名,组成“卓越班”,单独组班教学。
二、选拔范围
我校2017级核化工与核燃料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理工科专业在校学生,合计27人。
三、选拔程序
1.宣传发动,面向2017级核化工全体学生阐明“卓越计划”专业的培养方案与学生选拔办法。
2.自主报名。学生填写《东华理工大学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选拔申请表》。
3.资格审查。选拔范围内的学生;大一期间未发生违规、违纪的学生;原则上大一第一学期成绩全部合格的学生。
4.成绩认定。高考数学、外语、理科综合平均成绩占权重的40%;大一第一学期数学、英语、专业基础课平均成绩占权重的60%。
5.综合素质面试测评。包括知识面、逻辑思维能力、表达能力、心理承受能力、团队精神以及实践动手能力等,成绩满分为100分。
6.资格成绩与面试成绩的各占80%、20%,两者之和为最终排名成绩,择优遴选前30名获得初选资格。
7.初选学生名单在立项学院公示3天,公示期内接受学生反馈,对反馈的问题,学院认真审核。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名单。